故意杀人犯罪既遂 罪轻辩护实
公诉机关采纳律师意见 公安机
当庭转变辩护策略 法官弃重罪
排除非法证据,不予批准逮捕
无故被打,律师协助被害人成功
公诉机关:建议量刑4-6年,
郑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
张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
为当事人实现信用卡诈骗缓刑
郑某涉嫌贪污辩护词
成功扣除起诉意见书中一千万元
采纳律师辩护意见,检察机关作
李龙涉嫌抢劫案无罪辩护词
张某涉嫌合同诈骗案无罪辩护词
及时跟进案件 盗窃数额去除1
实地调查取证,不予批准逮捕
主动沟通控方 两罪名变一罪名
重罪名起诉 轻罪名判决
江苏精溯律师 申志刚
手 机: 13512573217 158052228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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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庭之前争取来的立功

一、案情简介

2014年至2016年间,人当事人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,采取操作资金流等手段,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,价税合计金额九百万余元,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,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
二、律师辩护

申志刚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进行阅卷,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。发现该案并不复杂,但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,无罪辩护已无可能,只能走罪轻辩护的路线。虽然本案有多处从轻处罚的情节,但是当事人虚开的数额当中抵扣的税款已达100余万元,超过了司法解释规定的抵扣税款50万元量刑三年的起点,并且当事人已经被批准逮捕,这个时候,如果找不到其他减轻处罚的情节,当事人必然会判实刑。辩护人并没有灰心,多次会见与当事人进行详细沟通。经过会见,辩护人了解到,本案中当事人的妻子也在逃,并且在本案中系从犯。辩护人就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,劝其说服妻子到办案部门来投案,当事人表示同意。在当事人妻子投案后,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系立功,其妻子系投案自首。赶在开庭之前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立功表现,法院认定其有减轻处罚情节,同意判处缓刑。同时,当事人妻子因为主动来投案自首,对其办理了取保候审。

三、法院判决

2017)苏0312刑初800号刑事判决书,对当事人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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